《香港妇女安全﹕消除家庭暴力》报告
妇女事务委员会於2006年1月发表《香港妇女安全﹕消除家庭暴力》报告,建议以多范畴的策略消除家庭暴力,并倡导性别意识、两性平等和互相尊重,以及鼓励男性参与其中。委员会亦提倡政策、服务和法律上的改革。报告提出了21项建议,包括法律改革;服务;宣传;专业知识分享、资料整理及研究;医院、衞生及医疗界别;性别观点主流化及性别课题训练;及早识别及介入;以及社区网络等。
自报告发表後,相关的政府决策局/部门、公共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均对委员会的建议作出正面的回应。在2006至2007年期间,委员会与社会福利署(社署)、香港警务处、房屋署、前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劳工及福利局、民政事务局、法律援助署、医院管理局、改革家庭暴力条例联盟,以及其他多个相关团体会面,就委员会的建议交流意见,并分享该等机构和团体在保障妇女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新措施。曾作讨论的具体事宜包括政府对《家庭暴力条例》的建议修订、社署的宣传工作、警方在打击家庭暴力的改善措施、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以及医护人员的培训等。委员会更於2008年3月与妇女团体、非政府组织和服务机构举行了四场分享会,交流本地团体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工作。其後委员会於2009年8月出版报告的补篇,回顾过往的发展,和检视须持续努力的范畴。
委员会的建议得到政府、妇女团体、相关持份者及公众的支持和认同。例如,政府对《家庭暴力条例》提出修订建议,大幅改善了现行条例的不足之处,包括把「受保护人」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前配偶或前同居者,以及直属和扩大式家庭成员,及扩大法院可在禁止骚扰令附上逮捕授权书的条件。在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期间,社署又推行了施虐者辅导先导计划。此外,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服务和支援亦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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