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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声明及提交的意见

新闻公告

妇女事务委员公开论坛反应热烈

妇女事务委员会於七月二十一日(星期六)於香港科学馆举行公开论坛。公众反应热烈,近三百名来自超过八十个妇女团体、服务机构、高等教育院校、社区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代表,踊跃出席是次公开论坛,一同探讨委员会未来的工作路向。

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表示:「我很高兴在今日的论坛能够收集到很多不同和宝贵的意见,令妇女事务委员会在未来的工作上,能更准确地掌握妇女脉搏。我亦很高兴见到与会者普遍认同妇女事务委员会所提出的整体工作方向。」

「我尤其高兴见到各团体和多个政府部门非常踊跃参与这个论坛,可见大家对妇女发展都极之关注,同时也反映出各界对妇女事务委员会抱有很高的期望,这无疑给我们莫大的鼓舞,促使我们在妇女工作上更加努力。」梁主席说。

妇女事务委员会的『使命』是:『促使女性在生活各方面充分获得应有的地位、权利及机会。』

经仔细分析归纳各妇女和服务团体的意见後,委员会厘定了三项须优先处理的工作,就是: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gender mainstreaming)、公众教育及增强妇女能力(empowerment)。」为进一步推行和落实这三项工作,委员会特别成立了三个专责小组,研究和向妇女事务委员会建议有关措施。

「性别观点主流化专责小组」由杨罗观翠博士和麦龙诗迪教授担任召集人。杨罗观翠博士表示:「我们认为可以在制订政策的各过程中,包括在设计、发展、推行、监察和评估等阶段,将性别观点纳入政策主流考虑。专责小组首要工作,是草拟一份有关落实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检视清单,以供政府政策局及部门用以审视和评估其政策和法例,有否适当地把性别观点纳入主流考虑。」

「我们希望在今年内可以草拟检视清单的初稿;在草拟好检视清单後,我们会以卫生福利局的政策范畴作试点,验证问题检视清单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杨罗观翠博士继续说:「妇女事务委员会会谘询有关人士,包括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妇女团体的意见,然後再行厘定推展计划。」

    「提升政府人员对性别问题的认知,与加强他们对妇女问题的关注也是重要的一环,就此,专责小组已计划为公务员提供训练课程,向他们讲解与性别观点有关的课题。」杨博士说。

「增强妇女能力专责小组」由高静芝女士和郭建勋博士担任召集人。高静芝女士认为:「现时社会人士对妇女在社会、工作环境和家庭中所担任的角色以至她们的能力都有一些成见,例如家庭照顾者的角色通常是由妇女担任,教导儿女通常是母亲,甚至在工作上亦有认为妇女是较适合担任某类型的工作而不适宜担任另外一些工作;凡此种种,都是影响着妇女可否尽展她们的才能。」

高女士续说:「妇女有其特殊的需要,例如生理、心理健康,与及面对不同的困难和限制,例如性暴力及家庭暴力问题,早年失学,中年失业,科技鸿沟,双职妇女的压力,单亲家庭母亲缺乏足够支援,有残疾的妇女所面对困难等等;均令我们觉得有需要增强妇女能力。」

高女士说:「小组初步定出须优先处理的工作范围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安全(这是指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可能面对的暴力问题)和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各方面的事务。」

「公众教育专责小组」由林贝聿嘉女士和张绿萍女士担任召集人。林贝聿嘉女士表示:「公众教育专责小组的目标,除了是希望透过一些公众教育和宣传的工作,让公众更加认识妇女事务委员会工作外;此外,我们期望藉此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固有的性别偏见和歧视,提高和加强社会人士对性别问题和妇女事务的关注和了解。」

公众教育专责小组的职权范围是为妇女事务委员会制定公关和宣传策略,以及推行公众教育活动的计划,并督导有关计划的推行,而专责小组会环绕着这几方面去展开一系列的工作。林女士说:「专责小组在制定其策略和活动时,会跟『性别观点主流化专责小组』和『增强妇女能力专责小组』互相配合、紧密合作。」

「妇女事务委员会将於明年(即2002年)在本港举办一个大型会议,有关的筹备工作即将展开。至於其他的教育和推广活动,专责小组已在策划中。」

梁刘柔芬主席在总结时说:「今日论坛中所收集的意见,委员会会分析、整理、归纳和适当地采纳於委员会的工作纲领中。」

「妇女事务委员会会从整体策略、政策和法例制定方面推展妇女事务,但要促使妇女在生活各方面充分获得应有的地位、权利和机会,一项有效的做法,就是让我们妇女互相帮助;例如地区的妇女可以组织成立小型的互助托儿中心、合作社等等;不同的妇女组织亦可寻求合作的机会,例如经验交流;这些都可以帮助妇女踏出成功的第一步。」梁主席说。

「政府与非政府志愿团体之间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双方应联成伙伴,亘相推动,务求促进妇女福祉方面的工作,产生最大的成效。」

妇女事务委员会於本年年初成立,是一个中央机制,专责促进本港妇女的福祉。妇女事务委员会会制定长远目标和策略,处理妇女问题,并且全面及有系统地处理她们所关注的事宜。

委员会由主席梁刘柔芬女士和二十一名委员组成,包括十七名非官方成员和四名当然成员,分别是卫生福利局局长、教育统筹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和社会福利署署长。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