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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声明及提交的意见

新闻公告

平等机会委员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举办 「防止性骚扰-大学论坛」

  1. 来自香港专上院校的代表和学生今天(2004年8月17日)出席了由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会)及妇女事务委员会合办的首个「防止性骚扰-大学论坛」。
  2. 委员会主席朱杨珀瑜女士表示:「委员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很高兴藉着今天这个论坛,与香港各大学进行合作和交流,以推广学生对校园性骚扰的预防和认识。委员会为回应社会人士对校园性骚扰的关注,已完成了一项有关本地大学的性骚扰情况的研究。我们并采用了研究结果作为今天讨论的基础,以探讨性骚扰的预防措施、公众教育和机构间合作的可能性。」
  3. 在2003年,传媒曾广泛报道学生在大学迎新营的遭遇,委员会其後进行了一项有关本地大学性骚扰情况的研究,其内容包括:
    • 学生参加据称曾发生性骚扰迎新营的经历
    • 大学生对於性骚扰的普遍认识
    • 《性别歧视条例》提供的保障
    • 大学在处理校园性骚扰方面的现行机制
  4. 研究结果显示,参加该迎新营的学生对於性骚扰缺乏敏感度,只把事件视为游戏。学生因受到朋辈压力而叫喊含有性贬义的口号後,惧怕被视为搞事者而不愿意提出投诉,也有学生并不知道投诉的渠道。涉及性的口号和海报在校园缔造一个在性方面具敌意的环境,同类的环境在工作场所而言,已属违法,但现时法例并没有把在教育机构发生,或与教育机构有关的在性方面具敌意的环境订为违法,委员会已建议修订《性别歧视条例》,以涵盖这类性骚扰。
  5. 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女士在论坛上说﹕「要解决性骚扰的问题,须推行公众教育,以消除性别定型观念以及推广对两性的尊重。」
  6. 她说:「研究指出,性别定型观念可能是造成性骚扰问题的其中一个原因。性别定型观念包括对两性的角色、评价、形象和能力的误解。举例来说,男性在社教过程中,以为自己在两性关系中要扮演主动的角色,而一些人可能误解性骚扰是可以接受的行为。」
  7. 「在这方面,妇女事务委员会举办了一系列的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市民大众对性别问题的触觉,消除性别定型观念,以及唤起他们对妇女事务的关注。」
  8. 中文大学邓素琴教授的调查结果认同梁太的说法,认为应加强公众教育。有关学生对性骚扰的警觉性,委员会得到邓教授的许可,在委员会的研究内加入她所进行的一项「香港大专院校性骚扰」调查的结果,以作参考,当中显示28.3%的受访者曾受到朋辈的性骚扰,而超过半数受访者(53%)对被骚扰的反应是消极,不理会骚扰者。邓教授的建议包括增加有关校园性骚扰的教育活动、推广性骚扰政策和更具透明度的投诉处理程序。
  9. 朱太解释:「研究所涵盖的全部八间大学,均有既定的政策处理校园性骚扰。这些政策一般都能够指出处理性骚扰的大部份要关注的主要课题,但委员会认为,很难单靠一份文件来达致消除性骚扰的目的。我们必须透过公众教育,把平等机会的价值观纳入主流,有关政策才得以发生效用。除了分享我们的研究结果外,参加者今天亦与我们交流了他们在各大学推行防止性骚扰政策的看法及宝贵经验,并研究改善的措施。委员会和妇女事务委员会建议与教育机构合作,向他们提供协助和意见。」
  10. 朱太表示:「性骚扰是关乎性别的问题,很多时女性都是这种违法行为的受害人。而性骚扰的受害人往往都是恐怕会受针对而不愿提出投诉。这情况正正显示我们需要一个全面的性骚扰政策、教育和培训,以缔造一个性别友善的环境,鼓励男女互相尊重。」
  11. 朱太补充:「性骚扰的问题和投诉若由大学根据本身的程序来处理,将对各方都有利。虽然我们正在采取措施修订《性别歧视条例》,以便把学习环境的性骚扰纳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但一个更为未雨绸缪的做法,是由大学制定预防措施,缔造一个没有性骚扰的学习环境。向委员会提出性骚扰投诉的做法,应该是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才作出的最後选择。」
  12. 最後,梁太总结说﹕「我们相信,要解决性骚扰的问题,社会各界的合作起关键作用。平等机会委员会与妇女事务委员会,会继续与各大学及妇女团体保持紧密合作,并且监察有关情况。」



平等机会委员会
妇女事务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