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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政府公布妇女事务委员会任命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布委任高静芝女士为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以及委任十名新成员。
有关委任今日刊登政府宪报,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十名新委员的任期为二至三年,包括:陈丽欢博士、郑铭凤女士、方旻煐女士、纪乐芙女士、Sharmila Gurung医生、靳丽娟女士、刘嘉时女士、石丹理教授、谭少薇教授及邓惠琼教授。新任主席和十名新委员的简历载於附件。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谈及委任时表示﹕「高静芝女士多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不同妇女团体的工作,此外,由妇女事务委员会在二零零一年成立至今,她一直担任委员,在推动香港妇女的权益和福祉方面,贡献良多。」
「我相信在高女士的领导下,委员会将继续担当催化的角色,倡导妇女权益以及带动不同界别推动妇女的发展和提升妇女地位。」
获委任的新委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具备不同范畴和领域的丰富知识及广泛经验,包括商业、学术、医学及社会服务,将能加强妇女事务委员会在各方面的工作。
周一岳向离任的主席梁刘柔芬女士及委员致谢,由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以来,他们一直担任委员。
他说:「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 香港妇女发展的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过去五年,委员会在推动香港妇女的权益和福祉方面,取得显着的成绩,让妇女在生活的不同层面,充分享有她们的应有地位、权利及机会。在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时,委员会一直与本地和国际妇女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并且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协作,为促进妇女的福祉而努力。这些成绩都有赖梁刘柔芬主席的卓越领导,以及各位委员在任期间的宝贵贡献。」
离任的委员包括张妙清教授、范莹孙医生、郭键勋博士、林贝聿嘉女士、麦龙诗迪医生、戴雅兰女士、王凤仪女士、杨罗观翠博士及郑李锦芬女士。
妇女事务委员会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成立,是一个高层的中央机制,从策略性宏观角度关注妇女关心的课题。成员包括十八位非官方成员及四位当然成员。委员会扮演策略性角色,就妇女所关注的事项和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议。
妇女事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将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非官方成员:
高静芝女士, JP(主席)陈丽欢博士
周转香女士, MH, JP
郑铭凤女士
张绿萍女士, JP
方旻煐女士
纪乐芙女士
Sharmila Gurung医生
何安达先生
高宝龄女士, MH
靳丽娟女士
刘嘉时女士
刘丽卿女士
伍瑞球先生, MH
石丹理教授, BBS, JP
谭少薇教授
邓惠琼教授, JP
杨家正博士
当然成员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副主席)教育统筹局局长或其代表
民政事务局局长或其代表
社会福利署署长或其代表
完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