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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1年1月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作為一個高層次的中央機制。委員會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專責就婦女事務的宏觀策略提出建議,並制訂長遠目標和策略,確保婦女可盡展所長。委員會亦會就婦女關注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並發揮促進婦女權益,啟發新思維和催化改變,以及動員社區資源等策略性功能。

委員會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包括提供有利的環境、通過能力提升增強婦女能力和推行公眾教育這三方面,並成立了四個工作小組,制訂和監察四個策略性範疇的工作:

為了進一步履行職責,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建議,以制訂適切的政策和措施;確定須優先處理的工作範疇;進行獨立的調查和研究;以及與本地和國際婦女團體和服務機構保持緊密聯繫。此外,在協助政府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北京行動綱要》方面,委員會亦擔當重要角色。

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亦會就個別議題舉行特別會議。亦會舉辦工作坊、會議和交流會,與婦女團體和非政府組織討論特定的議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就委員會的項目發展、項目執行和管理、聯絡、研究及統籌等工作提供秘書處支援。